以儿童为本的区域活动评价  

作  者:孙娟 周晶丽 

机构地区:[1]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第二幼儿园

出  处:《儿童与健康》2025年第1期35-37,共3页

摘  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强调:“管理人员、教师、幼儿及其家长均是幼儿园教育评价工作的参与者。”刚开始实施的《学前教育法》也要求:“应当倾听、了解学前儿童的意见。”为进一步明确并深化幼儿参与教育评价的权利,促进观念到行动的转变,我们通过案例分析的形式,对区域活动评价的主体、内容及方式进行梳理,以提升幼儿自主评价的意识和能力,为幼儿在区域活动中能够评价什么以及怎样评价提出具体的策略和建议。

关 键 词:《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区域活动评价 以儿童为本 学前儿童 幼儿参与 幼儿园教育评价 《学前教育法》 管理人员 

分 类 号:G61[文化科学—学前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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