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性质”对高中历史学习的启示  

作  者:耿学良 王曙光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考试与招生》2025年第2期26-28,共3页

基  金: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一般资助课题“河北教育强省战略背景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命题实践研究”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2303045。

摘  要:《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课程标准》)对高中历史课程性质的界定为:“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是在义务教育历史课程的基础上,进一步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以社会形态从低级到高级发展为主线,展现历史演进的基本过程以及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文明成果,揭示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大趋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门基础课程。”

关 键 词:高中历史课程 《课程标准》 课程性质 高中历史学习 义务教育 历史唯物主义观点 基础课程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分 类 号:G63[文化科学—教育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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