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03JD8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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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信息获取权初论被引量:6
《情报杂志》2006年第10期96-97,95,共3页汪全胜 方利平 
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电子政务与政府信息公开化立法研究>(编号:03JD820001);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成长基金项目<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政府信息获取权是政府机关依据法律规定的权限与程序,通过一定的途径与方式,准确、及时、完整地获取其所需要的各种信息与数据的权利。政府信息获取权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前提,政府在行使信息获取权时须遵守一定的原则及合法方式,不得对国...
关键词: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获取权 信息获取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第三人权利保护被引量:4
《档案学研究》2006年第1期31-35,共5页汪全胜 
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电子政务与政府信息公开化立法研究>(项目批准号为03JD820001);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成长基金项目<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第三人是指政府机关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会损害除申请人或公开相对人以外的合法权益的人。判断“第三人”及第三人是否享有权利关键是看该信息是否同第三方有直接利害关系。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第三人权利保护可以...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 第三人 制度设计 
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关系简论被引量:5
《电子政务》2006年第1期133-137,共5页汪全胜 
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电子政务与政府信息公开化立法研究("项目批准号为03JD820001);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成长基金项目"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关系是政府机关在公开其拥有的信息过程中所形成的不同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关系的客体则是政府所拥有的“信息”,...
关键词:政府机关 信息公开 法律关系 权利义务 信息过程 客体 
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路径选择探析被引量:5
《情报资料工作》2005年第5期17-20,共4页汪全胜 
本文是汪全胜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电子政务与政府信息公开化立法研究>(项目批准号为03JD820001);山东大学人文杜会科学青年成长基金项目<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受我国现有政府信息立法所确立的制度变迁路径的影响。现有的政府信息立法遵循的是以“保密为主,公开很少甚至不公开”的立法思路,与现行政府信息公开立法所提倡的“公开为主,保密为辅”的立法思路不相一致。因此,政府...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 立法 中国 《政府信息公开法》 公共信息资源 
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宪法秩序约束被引量:3
《情报杂志》2005年第7期59-61,共3页汪全胜 方利平 
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电子政务与政府信息公开化立法研究>(项目批准号:03JD820001);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成长基金项目<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宪法是社会制度的基础规则,是制定规则的规则。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也要寻求宪法的根据,在宪法确定的框架中实现制度变迁。从宪法的直接规定来看,它并没有确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法理基础的公众的知情权。为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法...
关键词:宪法 政府信息公开立法 知情权 法律秩序 制度环境 
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路径依赖约束被引量:2
《情报理论与实践》2005年第6期595-597,共3页汪全胜 
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电子政务与政府信息公开化立法研究"(项目批准号:03JD820001);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成长基金项目"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受我国现有政府信息立法所确立的制度变迁路径的影响。现有的政府信息立法遵循的是以“保密为主,公开很少甚至不公开”立法思路,与现行政府信息公开立法所提倡的“公开为主,保密为辅”的立法思路不相一致。因此,政府信...
关键词:政府 信息法规 信息保密/信息公开 
试论网络隐私权的立法保护被引量:11
《情报杂志》2005年第1期6-8,共3页汪全胜 
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电子政务与政府信息公开化立法研究>(项目批准号为 0 3JD82 0 0 0 1 )的阶段性成果。
网络隐私权保护的主要对象是人们的网上个人数据权利。网络隐私权保护立法必须合理界定与规范网络隐私权保护过程中不同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侵犯网络隐私权的主要表现形式以及侵犯网络隐私权的法律责任等。
关键词:网络隐私权 立法保护 个人数据 权利与义务 侵犯 法律责任 界定 规范 表现形式 过程 
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现机制被引量:12
《软科学》2004年第5期69-70,88,共3页汪全胜 
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03JD820001)
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现机制在于公众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获得政府所掌握的公共信息。当政府有义务公开而不公开的情形时,公众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获得救济。公众申请公开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当公众要求公开政府的信息得不到满足时,可以通过向信...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程序 救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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