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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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个县级市一次性吊销8张农药经营许可证引发的思考
《农药市场信息》2025年第6期21-21,共1页求真 
山东省邹平市农业农村局近曰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吊销8家农药经营单位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是农药行政管理部门对农药经营单位作出...
关键词:行政管理部门 情节严重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行政处罚 经营许可证 农药生产 农药经营单位 《农药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安全生产与监督》2024年第8期63-64,共2页内应宣 
一、多选题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A.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B.处三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的罚款C.处五万元以...
关键词:责令停产停业 生产经营单位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安全生产法》 事故隐患 三万元 安全生产管理 
单位逃税案中处罚阻却事由的司法适用
《人民司法》2024年第5期14-16,共3页王文俊 陈娅 
【裁判要旨】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法律规定同样适用于单位逃税案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如果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
关键词:提起公诉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行政处罚 检察机关 司法适用 税务机关 刑事责任 补缴税款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刑事责任的规范考察被引量:2
《社会科学战线》2023年第11期192-206,共15页王志远 曹岚欣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2AFX009)。
《刑法》第31条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含义未明确规定,引起学术界与实务领域的广泛争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指在单位内具有相应职权身份,未参与危害行为实施,但危害行为发生与履行职责有直接关系的人员。这类人员承担的是...
关键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行为责任 归咎的刑事责任 分案设计 
首例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案具有标本意义
《学习之友》2023年第9期17-17,共1页堂吉伟德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成功查处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自营的游戏平台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案,总队依法对该公司做出警告、罚款10万元,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词:行政处罚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信息技术 未成年人 网络游戏 标本意义 综合执法 游戏平台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相关法律问题之我见
《劳动保护》2023年第6期48-49,共2页蒋宏伟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关键词:责令停产停业 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 生产经营单位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事故隐患 逻辑角度 
如何将法律规定的“处罚到人”落实到位?
《中国品牌与防伪》2023年第4期31-33,共3页易苍松 
2022年10月,某地县委巡察组对该县市场监管局巡察结束后反馈了行政处罚6个方面14个问题,其中之一是处罚到人落实不到位。具体是:《价格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应给予单位负责人或直接...
关键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行政处罚 违法案件 食品安全法 巡察 《广告法》 《价格法》 实施条例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有关电信治理规定的处罚
《中国刑事警察》2022年第6期60-65,共6页《释义与适用》编写组 
第三十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
关键词:情节严重 情节较轻 吊销营业执照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通报批评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电信业务经营者 责令改正 
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有关金融治理规定的处罚
《中国刑事警察》2022年第6期66-72,共7页《释义与适用》编写组 
第四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
关键词:情节严重 情节较轻 吊销营业执照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通报批评 银行业金融机构 金融治理 责令改正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法有关互联网治理规定的处罚
《中国刑事警察》2022年第6期73-80,共8页《释义与适用》编写组 
第四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
关键词:情节严重 情节较轻 吊销营业执照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通报批评 互联网治理 应用程序 电信业务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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