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权

作品数:24被引量:81H指数:4
导出分析报告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相关作者:程宗璋纪海龙付翠英李新李海涛更多>>
相关机构: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更多>>
相关期刊:《宁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法制与社会(旬刊)》《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更多>>
-

检索结果分析

结果分析中...
条 记 录,以下是1-10
视图:
排序:
不完全履行下债权人救济途径选择权之限制被引量:9
《法学》2022年第4期131-144,共14页朱心怡 
在不完全履行的情形下,为了尽快确定违约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兼顾对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债权人的救济途径选择权需要受到时效以外的限制。对此,考虑到类推适用选择之债或适用债权人减损义务等既有规范具有局限性,因而确...
关键词:不完全履行 补正履行优先 选择权 补正权模式 催告权模式 
《合同法》第48条(无权代理规则)评注被引量:49
《法学家》2017年第4期157-174,共18页纪海龙 
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相对人不享有主张适用无权代理规则的选择权。追认并非是嗣后的代理权授予,而是对无权代理行为的嗣后同意。追认的溯及既往力有其例外。无权代理人的责任为一种确保责任,其责任要件和内容均与无权代理人过错无关;其...
关键词:无权代理 追认 无权代理人责任 催告权 撤销权 
论无权代理被引量:1
《法制与社会(旬刊)》2013年第17期13-14,共2页李芳 郭宸光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无权代理制度已经成为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然而目前国内的相关立法对这种制度的规定还存在很多的欠缺。本文将通过对狭义无权代理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并且提出相关的立法完善建议。
关键词:无权代理 追认权 催告权 
试论如何防范工程款拖欠的若干法律问题
《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2011年第10期164-164,共1页黄燕萍 
本文针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经常发生工程款拖欠问题,探讨了建筑工程承包方为防范工程款纠纷产生所应采取的有效法律措施,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抗辩权和催告权,从而弥补自身在与发包方之间的利益博弈中的先天弱势,切实保障自身合...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抗辩权 催告权 
论无权代理合同下的权利救济
《文艺生活(下旬刊)》2011年第3期232-232,共1页刘瑶 
无权代理行为一经被代理人追认,即成为有权代理,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如果被代理人不予追认,则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就不会产生任何代理关系,该行为后果由行为人自己承担。相对人享有的催告权和撤回权为相对人提供了比较周到的保护。
关键词:无权代理 追认权 催告权 
探析财产保全解除后,担保财产处理问题
《法制与社会(旬刊)》2010年第31期107-107,共1页刘艳艳 尹彦博 
在财产保全制度中,当财产保全被认定为有错误或基于其它原因,法院而解除对财产的保全时,是否也应当同时解除对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呢?对此问题,现行法律缺乏明确的规定,这严重影响了财产保全制度功能的发挥。本...
关键词:财产保全 担保财产 释明义务 催告权 
关于我国《合同法》适用中存在问题的思考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80-82,共3页孙月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1999年3月15日诞生以来,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这部法律继承了我国以往合同及民事立法之优秀成果,大胆借鉴了英美及国际上关于合同立法的先进制度,将我国法制建设推向一个更高台阶,但在实...
关键词:合同法 表见代理 催告权 代位权 提存制度 
略论狭义无权代理制度被引量:1
《重庆邮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259-261,共3页徐凤 杨海 
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除表见代理以外的无权代理,也就是无权代理的行为人,没有令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而以本人的名义所为的代理。狭义无权代理中的追认权、催告权和撤回权在立法规定上都存在不少缺陷,需要对它们进行完善,...
关键词:狡义无权代理 追认权 催告权 撤回权 
论合同的效力待定被引量:1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35-37,共3页马力群 
合同的效力待定是指其有效或无效处于不确定状态,尚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以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效果效力是不确定的,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的行为,效力待定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
关键词:效力待定合同 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权代理人 无处分权人 意思表示 合同效力 人的行为 法律后果 合同制度 不确定 第三人 形成权 相对人 撤回权 催告权 订立 行使 无效 追认 权利 
论无权处分与催告权和撤销权——兼评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被引量:4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65-68,共4页李海涛 
我国《合同法》将无权处分行为规定为效力未定行为,但又没有像其他效力未定行为那样规定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这不是立法者无意的疏忽而是有意的回避,是为了避免法律制度之间的冲突。我国《合同法》关于无权处分的规定是有缺陷的,应...
关键词:无权处分 催告撤销权 善意取得 负担行为 处分行为 
检索报告 对象比较 聚类工具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