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刑去刑

作品数:42被引量:37H指数:3
导出分析报告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更多>>
相关作者:曾振宇缪岚庞凌史广全李景瞳更多>>
相关机构:山东大学苏州大学山西大学河南大学更多>>
相关期刊:《学术交流》《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中国信息安全》《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更多>>
相关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检索结果分析

结果分析中...
条 记 录,以下是1-10
视图:
排序:
周代仁政之下法治思想系统研究被引量:1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2期1-14,共14页祁志祥 
202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人的觉醒:周代思想的启蒙景观”(ZXA018)。
周代没有完整记载法治思想的史书,周代的法治思想,散见于西周的《尚书》《周礼》及东周诸子的学说中。西周鉴于夏桀、殷纣实施暴政而亡的教训,推行仁政。仁政以德治为主,也兼顾法治。法治成为周代仁政的两翼之一,表现为以仁立法,以仁司...
关键词:周代仁政 法治思想 明德慎罚 以刑去刑 
以德去刑和以刑去刑
《青春岁月》2016年第15期191-191,共1页袁振林 
自古以来,"以德去刑"和"以刑去刑"就是极具争辩意义的话题,在治国策略上应该采取德治以减少犯罪还是重视严刑酷律的惩戒作用?本文分别从先秦时期的儒家"以德去刑"和法家"以刑去刑"思想角度分析两者得失,再结合我国法治社会现状以提出治...
关键词:以德去刑 以刑去刑 
加强程序法制是辰腐的上上策
《政府法制》2016年第19期21-21,共1页
反腐对策最重要者有四:其一,惩治反腐。即^时所谓“以刑去刑”,今时可谓“以惩抑腐”,通过严厉惩罚,使为官者“不敢腐”。其二,教化反腐。即古时所谓“灭心中贼”,今时可谓“净化灵魂”,通过理想信念教育,使为官者“不想腐”。
关键词:程序法制 反腐对策 理想信念教育 以刑去刑 惩治 
法学需要历史的积淀和观照
《检察风云》2015年第6期30-31,共2页杨兴培 
任何知识体系都会有很多起点,比如历史的起点、逻辑的起点或者实证的起点。然而,在这众多的起点中,历史的起点无疑起着奠基的作用。人类从树上爬下来,从伊甸园中走出来,就有了自己的历史。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说道:"一...
关键词:托克维尔 不可知 恶法 法制史 生存过程 罪疑惟轻 中华法系 《法经》 以刑去刑 慎刑 
法家思想对于推动“依法治网”的启示
《中国信息安全》2014年第10期47-49,共3页秦安 
四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历史上的国家治理进行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对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我们应该多一份尊重,多一份思考。对古代的成功经验,我们要本着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去...
关键词:法家思想 择其善者而从之 中国智慧 历史教训 中国特色 治理能力 以刑去刑 自我修正 善者 赏重 
战国初年魏国李悝变法及其《法经》探源
《兰台世界(下旬)》2013年第12期57-58,共2页王中田 
李悝,战国初期著名改革家,他率先提出"以法治国"理念,在魏国社会变革过程中首次提出"小农经济"和"平籴"的封建经济思想,提出法家"以刑去刑"的重法苛刑理念。因此说,李悝开创了封建社会政治、经济、法律、军事变革的先河。
关键词:李悝 以法治国 小农经济 以刑去刑 法家 
从贵族到民主的法治嬗变
《南风窗》2013年第24期96-96,共1页孙伟锋 
法史学者常以"法制"和"法治"诠释两种大相径庭的法律生态:前者侧重于"刀制",强化法律的强制性和工具性,诸如打击犯罪、严打,以期待"以刑去刑"的法律效果;后者则强调"水治",更注重法律的柔性和常态化,最典型的莫过于保障人权、程序正义,...
关键词:法治文明 打击犯罪 以刑去刑 马克思主义史 西方资产阶级 中华法系 专制社会 法制改革 民主诉求 法制史 
先秦法家思想研究的若干問題
《国学学刊》2013年第3期87-99,143,共13页王曉波 
自商鞅變法至秦始皇統一六國,法家一直是秦的官學。秦亡,漢襲秦制。經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法家思想遂湮没不彰,而法家建立的中央集權制、私田制和法制,則一直沿革至清。本文從法家思想始于子產、法家的人性論與"以刑去刑"、"尊...
关键词:先秦 法家思想 子产 韩非 以刑去刑 尊主卑臣 民本 
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发展与完善
《商情》2013年第30期199-201,共3页王平平 
一、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萌芽和发展 在我国漫长的古代社会,人们基本上是没有未成年人的观念的,更不会有现代意义上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系统规定;直到汉代才出现了“恤幼”思想;明代的监狱制度中的某些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犯的...
关键词:未成年犯 社区矫正 未成年人犯罪 古代社会 人的观念 监狱制度 以刑去刑 教育矫治 
“刑期于无刑”的品味与启示
《西南法律评论》2013年第1期281-289,共9页傅亮 马荣春 
《尚书·大禹谟》载:'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无刑,民协于中时,乃功懋哉。''刑期于无刑'见于此。这是帝舜对皋陶作'理官'善于运用五刑以推行五教,利于搞好社会治理并最终有助于消除“犯罪”不再用刑的功劳赞语。在...
关键词:保留死刑 死刑存废 废除死刑 以刑去刑 
检索报告 对象比较 聚类工具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