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作品数:574被引量:1035H指数:17
导出分析报告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相关作者:孟庆华张明楷江溯石魏郜晋超更多>>
相关机构: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更多>>
相关期刊:更多>>
相关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

检索结果分析

结果分析中...
选择条件:
  • 期刊=中国检察官x
条 记 录,以下是1-10
视图:
排序:
主题:双方存在混合过错情况下,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被引量:1
《中国检察官》2021年第12期72-77,共6页吴才文 郑岚清 
近几年来,车内乘客非法干扰机动车驾驶的事件频频发生,给社会公共安全秩序带来极大的危害。非法从事汽车客运的驾驶员违章行驶,并与车内乘客发生撕打,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驾驶员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双...
关键词:非法汽车客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法律责任承担 
案名:张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 主题:抢夺行驶途中公交车方向盘行为的准确认定
《中国检察官》2019年第2期69-71,共3页石魏 
抢夺行驶途中公交车方向盘的行为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视该行为是否具有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而定;对具体危险性的判定要结合案发时间、地点、方式、危害行为、危害后果及主观恶性等因素...
关键词:抢夺 其他危险方法 具体危险 
案名:吕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 主题: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伤害罪的界分
《中国检察官》2016年第6期68-70,共3页宋剑锋 张美文 李子枫 
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首先应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否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或间接故意;其次,客观上是否符合《刑法》第114条规定的"危险方法";最后,其行为应对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
关键词:特定 不特定 适用 
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其他方法”的认定被引量:1
《中国检察官》2014年第8期64-66,共3页许莉莉 李慧敏 
[基本案情]2012年6月至12月,被告人张某某驾驶牌号为沪CRX312的小型面包车,集中于凌晨3时至7时间,通过反复在G1501沪嘉收费站嘉定城区发卡口领取高速公路通行卡,并驾车逆向行驶、穿越撬开的隔离墩、穿越隔离栏缺口等方式,非正常离开高...
关键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高速公路 公路路网 卡车司机 被告人 面包车 收费站 通行费 
同案定罪量刑差异化问题研究
《中国检察官》2013年第20期24-26,共3页曹建煜 蔡兆卿 梁国武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我们时常看到就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犯罪事实,不同侦查机关认定的罪名却大不相同,即使定罪相同,且其中的犯罪事实、情节、金额等相同或基本相同,但同罪不同刑也非常普遍.定罪是量刑的必要前提,量刑是定罪的必然归宿.对...
关键词:定罪量刑标准 判例指导制度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罚个别化 
口袋罪的法教义学分析: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例被引量:8
《中国检察官》2013年第17期74-74,共1页陈兴良 
口袋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独特现象,其缺乏限制的外延使行为更容易入罪,与罪刑法定原则之间的紧张关系显而易见.传统的三大口袋罪已经成为历史,但这一问题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彻底解决.目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成为一个正在崛起的...
关键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我国刑法 口袋罪 其他危险方法 
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中的几个问题
《中国检察官》2013年第18期44-45,共2页李佳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梁某某,曾于2004年、2011年两次因扰乱公共秩序被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处予行政拘留14日和10日,2012年3月又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处予行政拘留5日.2012年7月16日11时许,被告人梁...
关键词:爆炸罪 汽车 《刑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被告人 爆炸物 危险犯 双响爆竹 
高某的行为应当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中国检察官》2012年第24期41-42,共2页徐世伟 玉强 
一、基本案情高某系某县无业人员,拥有两台欧曼自卸车,但没有任何运输手续。2008年12月17日17时许,高某雇佣的司机李某驾驶一辆高某的欧曼自卸车,装满30余吨石灰石由A县石场开往水泥厂。途中,当车辆行驶至省道某处时.该车中桥损...
关键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行为 《交通安全法》 特大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认定书 2008年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危险性相当性”的具体判断被引量:4
《中国检察官》2012年第14期15-18,共4页高翼飞 高爽 
本文案例启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危险性是一种现实存在的具体危险,而不是抽象意义上的危险。与放火等行为危险性相当,必须是实施一个行为就足以造成与放火等行为相同的危害后果,数次或数个连续伤害他人的行为不构成以危...
关键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险性 犯罪构成要件 故意伤害罪 人的行为 罪刑法定原则 现实存在 抽象意义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否存在未遂状态
《中国检察官》2011年第16期48-50,共3页丁婧歆 
被执行人吴某暴力抗拆一案中,吴某一家为钉子户.周围住户均拆迁安置完毕,其家距离一化工厂仅数十米远.在法院对其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吴某伙同其妻张某将事先准备的液化气罐及汽油搬至其家三楼的一房间里.欲以点燃液化气及汽油的方...
关键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液化气罐 状态 未遂 拆迁安置 执法人员 被执行人 强制执行 
检索报告 对象比较 聚类工具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