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洁

作品数:13被引量:52H指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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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发文期刊:《行政与法》《金融与经济》《求实》《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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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利率市场化下的利率互换功能与风险被引量:4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05年第12期24-27,共4页殷洁 
随着一系列利率改革措施的颁布实施,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正在加速。我国已初步建立市场利率形成机制和市场利率体系。利率市场化催生利率互换,利率互换有利于规避利率风险、降低融资成本、资产负债管理和完善利率定价机制。但是,利率互...
关键词:利率 利率互换 利率风险 金融衍生产品 
自然人的破产能力及其破产免责被引量:1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77-79,共3页殷洁 
赋予自然人以破产能力既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公平和最大限度地获得清偿,也有利于债务人摆脱困境。采商人破产主义立法例有违现代破产立法的趋势,并容易导致法律适用方面的障碍,建议采一般破产主义立法例。破产免责应适用于诚信偿债的债务人...
关键词:破产免责 破产能力 自然人 商人破产主义 一般破产主义 摆脱困境 最大限度 法律适用 破产立法 债务人 立法例 债权人 
论不当职务行为的个人连带责任被引量:1
《行政与法》2004年第12期92-93,96,共3页殷洁 
对于不当职务行为的民事责任分配存在着不同的学说和立法例。采行为人负独立民事责任的立法例,既不利于保障交易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也不利于调动和提高行为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采行为人无民事责任的立法例,既弱化了行为人...
关键词:职务行为 不当职务行为 连带责任 第三人利益 
私募基金的合法化及其风险控制被引量:22
《金融与经济》2004年第11期23-24,共2页殷洁 
尽管我国现行立法对私募基金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私募基金在我国以各种形式大规模地存在已是不争的事实。为了促进基金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投资者的正当权益,应注意把握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线。私募基金具有...
关键词:私募基金 投资组合管理 基金托管 投资活动 基金业 投资者 非法集资 正当权益 忠诚义务 善管义务 
论证券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81-83,共3页殷洁 
江西财经济大学资助课题"证券发行中的民事责任问题研究"阶段性成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有些规定不合理。应将虚假陈述民事责任人范围扩及专业中介中服务机构的直接责任人、证券监管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行政处罚决定和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不应作...
关键词:虚假陈述 证券民事责任 行政前置程序 证券 
论违规审核证券发行的侵权责任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47-48,共2页朱晔 殷洁 
现行《公司法》、《证券法》立法仅规定了违规审核人员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而未涉及侵权责任问题 ,存在立法缺漏。违规审批、核准证券发行的行为完全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而言 ,违规审批、批准证券发行的侵权责任应由该证券...
关键词:违规审核证券发行 侵权责任 《公司法》 《证券法》 核准制 审批制 构成要件 责任主体 责任范围 救济途径 
论擅自发行证券相关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被引量:1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78-80,共3页殷洁 
江西财经大学资助课题"证券发行中的民事责任问题研究"阶段性成果
现行《证券法》是以行政手段解决擅自发行证券的民事责任问题。擅自发行证券的民事责任主体不应仅限于发起人或发行人。发起人、发行人、承销商应对投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判定犯有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罪的责任人员,以...
关键词:证券法 擅自发行证券行为 民事责任 发起人 发行人 承销商 投资者利益 中国 
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论被引量:19
《法学》2003年第6期109-112,共4页殷洁 
虚假陈述民事责任人范围应扩及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直接责任人以及证券监管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行政处罚决定和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只能作为虚假陈述案件的重要证据来源 ,但不是唯一的证据 ,更不应作为人民法院受理有关民事赔偿案件...
关键词:证券交易 虚假陈述 投资者 民事赔偿责任 行政前置程序 中国 证券法 
商事组织法定原则浅探
《求实》2002年第12期56-58,共3页朱晔 殷洁 
商事组织法定主要包括商事组织类型法定、商事组织内容法定和商事组织公示法定等内容。其立法价值在于增进商事交易的效率和效益 ;保障商事交易安全 ;维护商事交易秩序。但商事组织法定不能僵化 ,商事组织形态的创新也是重要的生产力。...
关键词:商事组织 商法 商事交易 企业 
论商事组织严格法定原则被引量:3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46-48,共3页殷洁 朱晔 
商事组织严格法定原则主要包括商事组织类型法定、商事组织内容法定和商事组织公示法定等方面的要求。其立法价值在于增进商事交易的效率和效益 ;保障商事交易安全 ;维护商事交易秩序。商事组织形态的创新也是重要的生产力。商事组织严...
关键词:商事组织:商法 商事交易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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